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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外国黑客敲诈比特币者获刑三年

2017-11-03 09:49: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阅读:6457
   
由于自己经济紧张,网络安全公司的工作人员潘某便雇佣了俄罗斯黑客对国内3家大型网站进行流量攻击,并给3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发邮件,敲诈大量比特币。

由于自己经济紧张,网络安全公司的工作人员潘某便雇佣了俄罗斯黑客对国内3家大型网站进行流量攻击,并给3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发邮件,敲诈大量比特币。近日,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也是北京首起由黑客实施非法攻击网络公司,敲诈勒索比特币案。

    据潘某交代由于经济紧张,2016年7月开始萌生利用DDOS攻击敲诈比特币的想法,随后分别于8月1日、4日、10日通过互联网联系俄罗斯黑客对国内3家大型交易网站进行DDOS流量攻击。

    被DDOS攻击后,这3家网站都出现了客户端无法启动、网站交易系统瘫痪、用户不能正常访问等现象,同时3家网站所在公司工作人员都接到变声电话和匿名邮件,在电话和邮件里对方声称正在对这些网站进行所谓的“压力测试”,如果想结束攻击必须向固定地址支付一定数量的比特币,否则攻击将继续、网站将持续不能正常登录。

    虽然被害单位都雇佣了安全公司对潘某发起的流量攻击进行防御分析,但是先期受到攻击的两家网站都无法抵挡攻击,网站连续多日被攻击瘫痪导致大量用户投诉,迫于无奈两家公司分别向潘某指定地址打进了22个、44个比特币,给两家公司共造成经济损失23万余元。第三家被攻击网站则没有支付敲诈比特币,并及时报警。

    据了解,本案庭审过程中,潘某虽然认罪但是反复向合议庭陈述,称因为各级物价部门对比特币都没有一个价格认定结论,所以,比特币的兑换率完全靠各个交易平台自己认定,因此不应认定自己敲诈的比特币具有相应财产属性价值,也就不应根据这个价值来认定自己的刑罚。

    对此,办案人调取了两家被害单位购买比特币的所有交易账单,核实被害单位为了购买这些比特币共花费人民币234961.52元。最终,海淀法院经过审理,以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通讯员 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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