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界 正文

瑞泰币的设计理念:数字资产的价值本位和TOKEN2

2016-01-18 18:00:35 来源: 作者:沙钱 阅读:5187
   
近期锡谷推出的瑞泰币开始引起各方的关注,其用实体资产包抵押进行价值注入,且按照比特币架构和区块链系统的应用,目前在中国尚属于“吃螃蟹”级别的尝试。

近期锡谷推出的瑞泰币开始引起各方的关注,其用实体资产包抵押进行价值注入,且按照比特币架构和区块链系统的应用,目前在中国尚属于“吃螃蟹”级别的尝试。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加密数字货币的基本特征主要有,分布式传输的去中心化特点、POW机制下的自动信用供给、区块链结构等。这其中既包含了理念特征,也包含了技术特征。比特币自诞生以来所形成的巨大冲击力,不仅得益于技术表征的某种理念,更得益于一个完整有效的技术系统,那就是区块链。

比特币的区块链结构不仅有效支持了POW机制下的信用提供,而且其信用自供的特点,彻底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信用体系,很大程度上屏蔽了传统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弊端,也正是比特币区块链的效能,终于使得区块链概念和区块链技术脱颖而出,成为2015年的新兴热点。我们知道,区块链的应用前景已被广泛发掘,尽管存在争议。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讨论也多有结论,如此种种,数字货币及区块链技术都在理念上、技术上和实践中,留下了巨大的发展前景和想象空间。瑞泰币的诞生直接与此背景有关。

就瑞泰币来说,它的正式名称定在了“瑞泰数字资产凭证”的位置上,尽管在数字货币领域它采用了多个新的做法和新的标准,但就性质来说,仍然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路径,明显不是当作“私币”来定位的。根据已经公布的资料来看,瑞泰币的设置上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将实体资产包以抵押方式注入了瑞泰币的基础价值当中。这个抵押资产包当中有在西安某医院落户的德国瑞能细胞线粒体修复技术康复项目的全部固定资产及附加资产,再加上沙钱通项目的27.54%的股权等。撇开对资产包本身的评价,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这至少是中国第一个真正实现实体资产数字化的项目,就币来说,这相当于给币建立了以实体资产为基础的价值本位,更接近于货币的传统“私币”结构。

第二、除了POW机制,瑞泰币本身的技术设置与比特币并无太大的不同。由于由资产包价值注入,瑞泰币放弃了以挖矿为内容的POW机制,采用了一次性发行的方式,形式上这是瑞泰币与比特币架构上最大的不同。但我们知道POW机制的设置目的主要是在币供应数量上形成不可更改的信用内容,而瑞泰币的价值注入和初始数量不超过2800万的限定,实际上已最终实现了POW机制的目的,而且,瑞泰币方式实际已提供了一种价值信用方式。因此,再设置POW既有矛盾,也没有必要。

第三、笔者以为,瑞泰币最重要的实践尝试,在于它TOKEN2的设置。理论上讲,通过某种方式实现公开融资、资产证券化,甚至如瑞泰币一样实现实体资产与数字资产的对接,并不是真正的难点。关键是如何利用好区块链技术真正实现数字货币一直显现的公开、透明、自由、公平的理念,通俗的话来说,如何监管并确保瑞泰币的价值显现真实完整。瑞泰币的方式就是设置TOKEN2,一条专用于记录监督信息,包括资产动态信息、对应的项目信息直至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在内的关于抵押资产包动态状况的信息区块链,这条区块链相当于一种自动监管系统,意图实现某种金融架构上的有效监管设置,这也正是区块链技术被广泛预期和看好的发展方向。就瑞泰币来说,其TOKEN2的功效一旦被证明有效,其意义怎么说都不过分,这不仅是瑞泰币的最终意义所在,更对区块链技术推动某些制度改革带来示范效应。

不难发现,瑞泰币体系中有一个“发行方”葆琛公司,在现有中国的数字货币界的正统认知中,这几乎就是一个中心化机构的设置。毋庸讳言,在所有的资产证券化和融资项目结构中,必然会有这样一个角色存在,否则所有数字资产化问题根本无从谈起。实际上,数字货币理念中的去中心化问题,早已存在某些认知上的争议。经济学角度的分析,经常将企业(组织)的行为标准抽象归类于最基本的个人行为,再在更现实层面上分析企业(组织)行为的具体特殊性,也就是说,在一个交易结构中,企业(组织)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就是中心化结构;同样一个个人身份存在的交易结构中,其背后可能也有完备的企业化或组织化特征,同样也不能就此断定其是否是非中心化的,简单来说,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主体的身份性质与结构的中心化程度无关。

区块链技术系统的潜力和效能,在相当程度上在于,它能够把传统行为结构中的中心化特质转变成一个没有中心化功能的行为结构,区块链的单一认知标准及其数据传递不可逆性,实际上剔除了任何交易的附加参数影响,在行为结构中则表现为只认知既定参数的作用,而不认不确定参数的影响,据此,对交易结果和行为结构实际上是排斥系统评价的,也就是说区块链只是给出结果,其本身是排斥自我评价的。现实标准来看,去中心化的实质是去权力化,即区块链系统的交易和行为结构中,只认定确定的财产权力,不承认任何附加和外在的权力影响,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区块链系统中的行为,被锁定在确定的既定基础架构框架内,就不会有中心化形态。

瑞泰币结构中的葆琛公司的角色,实际上是抵押资产的托管方,其对瑞泰币的今后运行和资产的管理,都是基于既定原则走的,不再有任何不确定的权力影响,也就还原成瑞泰币结构中的一个交易者,置于瑞泰币设置中的具体内容是否合理、效力如何,则完全由市场通过瑞泰币的交易价格体现。这大概就是瑞泰币设计理念的本来面目。


声明: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

更多 矿机信息